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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晨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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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后要在多久内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来源:杭州执行终本律师
[导读]:  曹晨程律师,杭州执行终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

 曹晨程律师,杭州执行终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庭判决后要在多久内执行

  法院为纠纷当事人解决争端,作出判决。之后当事人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法院的判决。一般来说,法院的判决都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的,如果对方不执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你知道法庭判决后要在多久内执行现在,就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一、法庭判决后要在多久内执行


  判决生效后,必须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庭判决后要在多久内执行的相关内容。综上,过了法院判决的履行期就可以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会在半年内执行完毕,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为了保障法院判决的执行力,是有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就是是法院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性让民事承担人承担相应的,但是不是任何时刻都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这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申请的,那么你知道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现在,就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写在上文当中,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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